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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保攻略(第六期)——异地就医
更新时间:2021-03-16 13:01:48    点击次数:11623次

异地就医政策

实行已经有一段时间了

但可能有很多小伙伴

还是有不少问题没有弄清楚


比如异地就医如何办理?

如何报销呢?

今天小编就帮你把这些问题捋一捋

保证让你一清二楚


如何办理异地就医直接结算?


异地就医直接结算指参保人员到省外开通全国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功能的定点医疗机构就诊,可以享受医保直接刷卡结算,但事先要办理备案登记手续。

★注意:省内定点医疗机构就医无需备案,按市内政策报销。

一是持身份证或者市民卡到普陀区医疗保障管理服务中心(沈家门街道同济路156号)、乡镇(街道)便民服务中心、普陀医院、普陀区第二人民医院、各乡镇卫生院(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办理,可以即时开通;

二是电话申报(联系电话:6871012)(只限转外异地就医),可以即时开通;

三是通过浙里办APP搜索异地就医,选择普陀区基本医疗保险参保人员异地就医备案,在线办理。

★注意:只可申请办理异地退休安置、在职驻外工作、异地长期居住、异地生育。


异地就医如何报销?


目前异地就医直接刷卡结算门诊只限长三角地区,住院限省外开通全国跨省异地直接结算功能的医保定点医疗机构。

温馨提示一:全国各省市医保药品、诊疗目录都是不一样的,刷卡结算按照就医地的医保药品、诊疗目录,到本地医保经办机构手工报销按照浙江省的医保药品、诊疗目录,所以两者报销额是有一定差异的。因医保目录引起的报销金额差异,医保机构不予两次结报。

温馨提示二:按政策规定,异地就医住院费用直接结算和手工报销时,基本医疗保险结算基金起付标准、支付比例和最高支付限额均执行参保地政策。

温馨提示三:异地退休安置、在职驻外工作和异地长期居住参保人员需先办理相关备案,异地就医按参保地政策报销。备案申请三个月内不能更改和取消。备案期间在舟山市定点医疗机构住院视作市外定点医疗机构。